网站首页| 加入收藏| 设为首页| 联系我们

您好!欢迎光临本网站

实操性强、经验丰富

服务热线:13528811697



联系我们

服务热线:13528811697
深圳市博鹏信息服务有限公司
姓名:李先生
QQ:454972677
手机:13528811697
电话:0755-23500199
网址:www.bpxxfw.com
邮箱:szbp888@sina.com
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公路西侧万骏汇商务大厦1栋427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» 产品中心 »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» 屏蔽室建设 » 屏蔽室建设申请条件
屏蔽室建设申请条件
上传作者:2017-02-10 05-30-57 更新时间:handler

六、屏蔽室建设

(一)甲级资质

1、具有固定加工生产场地和专用设备,具备屏蔽室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检测等条件和能力,有自主研发的屏蔽产品,注册资金500万以上。

2、从事屏蔽室建设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名,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名。

3、近3年的屏蔽室建设和屏蔽产品销售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。

4、经营状况良好,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,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。

5、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,实行封闭式管理,周边环境安全可控,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、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、设备。


(二)乙级资质

1、具备屏蔽室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检测等条件和能力,注册资金100万以上。

2、从事屏蔽室建设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名,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名。

3、近3年的屏蔽室建设和屏蔽产品销售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。

4、经营状况良好,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,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。

5、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,实行封闭式管理,周边环境安全可控,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、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、设备。

深圳市博鹏信息服务有限公司       深圳网站建设:骏域网站建设专家   粤ICP备17013156号   电脑版 | 手机版